關于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2017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首都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(2010-2020年)》,加快推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,培養一批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卓越作用的科技領軍人才,現啟動2017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(以下簡稱:領軍人才培養工程)申報工作,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薦范圍及名額
北京地區注冊的獨立法人企事業單位的高層次科技人才,每個法人單位限推薦1人。中央在京單位或駐京部隊推薦的人選,應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重大貢獻。
以下人員不在申報范圍內:
(一)已入選中組部“千人計劃”、“萬人計劃”的;
(二)已入選科技部“創新人才推進計劃”的;
(三)已連續申報兩次未入選的;
(四)為已入選領軍人才培養期結束后3年內的團隊成員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學風正派,品行端正,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并得到廣泛認可。年齡不超過50周歲(1966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(二)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分為科技創新類領軍人才和 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,申報人可擇一進行申報,具體要求如下:
科技創新類領軍人才應主要從事應用基礎研究或應用開發研究,工作在科研一線,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,解決了行業關鍵技術難題,科研水平先進,具有較好的創新發展潛力。近5年(2011年1月1日以后)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過省部級以上(含省部級)重大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(重大建設)項目的研發任務。
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(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),具有科研一線的工作履歷和豐富的科研經驗,較強的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。企業發展領域屬于北京重點發展產業方向,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,至少擁有一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(或動植物新品種、著作權等)。企業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,創辦5年以內(2011年1月1日以后注冊)的企業,最近一年盈利且主營收入不少于400萬元;創辦5年以上的企業,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400萬元。
(三)具有較強的科研帶動引領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。率領的創新團隊,結構合理、成績顯著,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。
(四)海外引進人才應與用人單位簽署工作協議并已全職工作兩年以上(2014年1月1日以前回國)。
三、申報程序
符合相應條件的個人請于4月15日后登錄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統(http://kjrc.bjkw.gov.cn/a)填報信息(申報系統使用方法參見《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統使用手冊》,在注冊登陸后首頁下載),并由所在單位進行審核。
(一)申請
打開網頁,首先注冊,進入申報系統,填寫“2017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申報表”,請如實填報,填報內容應不涉及國家機密,并上傳相應附件,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所在單位審核(請預留單位審核時間避免過期未能提交而影響申報)。
(二)審核
單位登陸頁面進行注冊,并由所在單位進行初審,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17點前將推薦人選提交市科委進行終審。該時間后系統將自動關閉提交功能。
四、申報材料報送
審核工作全部完成后,請各推薦單位于2016年5月23日前將相關材料匯總后報送。紙質材料及電子材料(PDF)包括:推薦人《申報表》及附件證明材料。
附件證明材料具體包括:
1、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。
2、承擔省部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或重大工程的任務書或合同的關鍵頁(含項目名稱、來源、經費、本人角色)的復印件。
3、發表論文的期刊封面、目錄和文章首頁復印件,著作封皮及目錄的復印件。請在本人姓名處做標注。
4、專利證書復印件。
5、所獲獎勵證書、榮譽證書的復印件。
6、研發成果取得的經濟、社會效益等證明材料。
7、海外引進人才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工作協議。
8、申報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:經過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,經過當年年檢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,股權結構證明,主要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來源證明,申報書中要求的近二年關于企業資產、經營狀況的證明材料。
9、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。
以上材料均需登錄申報系統打印加蓋相應單位公章及申報人簽字,一式一份,單獨膠裝。所有報送材料內容應不涉及國家機密,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慎重處理涉密問題。報送材料原則上不退還,請做好相關材料的備份工作。評審資格以提交紙制材料為準。
申報工作委托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人才部負責。
材料送交地點:西直門南大街16號(人民醫院東門對面)西樓九層908室,工作日9:30-17:00。
四、咨詢電話
政策咨詢電話: 66150197 82002235 82002898
技術支持電話::58858688-830(美髯公公司)
北京市科委
2016年04月12日